2016级会计学专业辅修学位、辅修专业教学计划

作者: 时间:2018-03-22 点击数: 来源:

一、培养目标

本专业旨在培养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,具有复合型知识结构的高级财会专门

人才。学生在扎实的第一专业所学知识的基础上,再通过会计学第二专业的学习,能全面掌握现代会计、财务管理的基本理论、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,熟悉国际、国内会计准则,能在工商企业、金融企业、机关事业单位及会计师事务所等从事相关财会工作。

 

二、修业标准年限

三年

 

三、毕业证书与学位授予

依据《授予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的规定(试行)》和《广东金融学院本科辅修学位、辅修专业管理规定》的有关规定符合条件者,并修满50学分,将颁发会计学专业辅修证书;修满60学分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四、课程教学计划表

课程代码

课程

名称

学分

学时

考核方式

课程归属

学期安排

15530044

会计学原理

4

56

考试

会计学院

第三学期

15630001

经济法

3

40

考试

法学院

第三学期

15230001

统计学原理***

3

40

考试

工商管理学院

第三学期

15540018

预算会计

3

54

考试

会计学院

第四学期

15540013

银行会计

3

54

考试

会计学院

第四学期

15540015

中级财务会计

6

72

考试

会计学院

第四学期

15232001

管理学原理***

3

40

考试

工商管理学院

第五学期

15540006

成本会计

3

40

考试

会计学院

第五学期

15540002

财务管理

4

56

考试

会计学院

第五学期

15540012

税务会计

3

40

考试

会计学院

第五学期

15550002

审计学

3

40

考试

会计学院

第六学期

15550009

管理会计

3

40

考试

会计学院

第六学期

15540021

会计英语

3

36

考试

会计学院

第六学期

15550032

财务报告分析

3

36

考试

会计学院

第六学期

15540009

会计信息系统

3

28

考试

会计学院

第七学期

15550027

资产评估

3

36

考试

会计学院

第七学期

15550036

财会专题

3

28

考查

会计学院

第七学期

毕业论文***

4

第八学期

合 计

60

736

 

注:标识***符号课程为辅修专业免修。

 

 

 广东金融学院会计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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